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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
一、提名条件围绕“基础研究、土木水利交通建筑、化工新材料纺织、环境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提名工作,科技进展应在2022年度整年内取得,每个行业领域遴选产生不超过10项。提名条件如下: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2.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3.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5.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 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6.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以上进展应在江苏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提名。被提名的候选进展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进展的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随材料一并上传。二、提名渠道及名额1. 省级学会可提名5项。2. 两院院士及省级学会理事长,每人可提名2项。三、提名程序1.请有意向的会员填写《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单位)》或《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个人)》,并于9月10日前将提名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以及佐证材料发送至秘书处邮箱:jszdgcxh@163.com,并将申报书的纸质版2份寄交(发)至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2.提名书是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遴选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其中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应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名理由”栏目由提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提名个人签字。3.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 利、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应用等相关实质性证明。四、工作要求被提名科技进展主要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023-11-01   1046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一、评审专家标准(一)政治标准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学风道德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 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 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 级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 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四)其他条件    1.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会员。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二、有关事项(一)重 点推荐将重 点推荐在振动工程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 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二)注意事项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中国科协将推荐的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一)权利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 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2023-11-01   1264
学会动态 |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第三次(扩大)会议成功召开
学会动态 |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第三次(扩大)会议成功召开
学会秘书长李彦斌汇报了学会在党建、奖励、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审议成立了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了以“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党课学习。设立了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荣誉奖,并通过了《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省振动工程学会荣誉奖奖励办法》。设立了非线性振动委员会、水工振动委员会、航空航天力学及控制委员会、奖励工作委员会4个分支机构。会议审议了学会下半年在党建科技奖励、组织建设、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计划。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学会上半年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下半年计划思路清晰、突出、目标明确。与会代表就学会工作进行了广泛讨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学会理事长费庆国进行总结发言,希望学会继续以高昂的热情和积极进取的态度,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提高学会活动的质量和服务能力。广大会员携起手来,聚合力、开新局、创未来,共同推动学会高质量发展,共建学术共同体,将学会打造成我省振动工程学者的家园。中国振动工程学会对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发来贺信,对学会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希望学会在新一届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守正创新、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取得新的成就。此次常务理事会的成功召开为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的起点上,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将继续凝聚力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展现学会在学术创新和行业发展中的作用,为振动工程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11-01   498
12...9101112131415 共145条 15页,到第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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