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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表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创新人才奖、创新团队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1033次< 返回列表

一、评选奖项


1.创新人才奖:包括杰出成就奖、青年科技奖、工程师奖、优硕博士奖;


2.创新团队奖。


二、推荐办法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创新人才奖、创新团队奖实行推荐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为有效推荐:

1.个人推荐

(1)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可推荐1项(名);

(2)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2位常务理事(其中1名为非本单位的专家)可联名推荐1项(名);

2.单位推荐

(1)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3)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挂靠或依托单位;

(4)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理事所在单位。


三、推荐项目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1.创新人才奖的条件

(1)杰出成就奖:授予在江苏省振动工程领域创新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在学术理论和技术方面取得了被同行或社会公认的创新成就;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实现规模化应用示范,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者在科技推广、技术普及咨询、科学传播活动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2)青年科技奖:授予江苏省振动工程领域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振动工程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在振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者在振动工程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工程师奖:授予江苏省振动工程领域在基层或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民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不作要求)。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贡献或重大创新性技术发明及应用等,应得到实践检验和国内外同行或企业充分认可。

(4)硕博士奖:授予江苏省内高等院校硕士、博士。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或者获得博士(硕士)学位1年内,在振动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应用技术创新中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2.创新团队奖的条件

(1)在振动工程领域得到公认的研究团队。团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际,拥有经授权并有效的发明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已取得多项惠及学科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或基础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2)团队应实现人才聚集,资源整合度以及开放度高,队伍结构合理,组织管理先进,机制运行良好,支持单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平台,团队持续研发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强,具有能够长期保持创新团队荣誉的实力和条件。

(3)团队带头人应为振动工程领域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科学家或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3.其他细则详见《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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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创新人才奖(创新团队奖)推荐书》,并将推荐书的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寄交(发)至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推荐(提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2.各推荐单位和专家要坚持质量标准,做好形式审查。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项目一经推荐,未经允许,报奖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4.经评审获奖项目将颁发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奖励证书,未获奖项目不发通知,申报材料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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