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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821次

一、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 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 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 级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 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其他条件

    1.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会员。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有关事项

(一)重 点推荐

将重 点推荐在振动工程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 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

(二)注意事项

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中国科协将推荐的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 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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