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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1394次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是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依照规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判断和分析,综合专家意见,给出评价结果。科技成果评价可作为科技成果登记、申报科技奖、技术交易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是经省民政厅登记设立、省科协主管的社会组织,长期联络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立了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流程。为进一步承接政府职能,更好地服务广大科技企业和科研工作者,根据《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并积极推进成果推广和转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与范围

      主要为省内以振动工程学科为基础,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科技园区等单位的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重 点是各单位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的、具有应用价值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包括各单位自主研发的成果、企业委托研发的成果、产学研联合创新的成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的科技成果等。

二、主要评价内容

    1.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

    2.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3.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

    4.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

    5.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6.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7.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评价形式

    科技成果评价采取会议评价(线下或线上)形式。

四、评价程序

    1.委托评价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技术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计划任务书、合同或立题报告,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测试和试验报告,知识产权状况,用户使用报告等)。

    2.学会组织对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3.签订委托评价协议;

    4.遴选评价专家,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5.制作和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五、评价费用

     双方签订委托评价协议,申请方按协议规定向学会交纳费用,具体费用明细请咨询学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邮箱:jszdgcxh@163.com

     联系电话:1801291201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4号楼


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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