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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委)、工信局(国防科工办),中国科学院驻苏各单位,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科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现决定开展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广泛开展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 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力量。二、活动安排1.广泛动员。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收到通知后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在全 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任务中展现出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积极参与推荐申报。2.组织推荐。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各设区市科协联合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委)、国防科工办和服务本地的中科院有关单位,共同遴选推荐候选人不超过4名;各省级学会遴选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他单位遴选推荐候选人1名。优秀科技人员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各主办单位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3.遴选发布。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科技厅、中科院南京分院、省国防科工办结合实际推荐情况,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遴选确定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并择优推荐参加2024年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根据相关要求,主办单位将采取适当的形式向全省发布“最美科技工作者”。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参评人选。4.学习宣传。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在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发布,全 面组织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省、市主流媒体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形成宣传声势。用活用好新媒体,通过“三微一端”等渠道平台,推送“最美科技工作者”的典型事迹,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灵活运用宣讲交流、典型访谈等形式,采取微视频、微课堂等群众接受的方式,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方、各单位、各学会要结合实际,学习宣传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的“最美科技工作者”。三、遴选标准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 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4.面向基层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各地方、各学会、各单位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其中各地方、各学会推荐45岁(含)以下科技工作者人选不低于50%。四、有关要求1.加强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 领和政治吸纳的有效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3.坚持原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可与同期开展的各类先进人物推选工作统筹开展,尽可能减少基层工作负担。4.务求实效。要研究探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使活动真正得到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受到各界群众的热情关注。5.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表(见附件3)各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原件2份;(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现其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4)选报人物宣传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5)以上材料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联 系 人: 龚一钦电    话: 025—83625043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14房间电子邮箱:jskxdxb@163.com附件: 1.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3.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江苏省国防科工办2024年1月8日
 2024-04-09   698
项目申报 | 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项目申报 | 关于申报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会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根据《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决定开展 2024 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全省范围内能够有效展示、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 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中,为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家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的示范性场所。共有 4 个类别:1.场馆场所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大、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学家(科技类人物)个人或群体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科学会堂、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等机构。2.院所校企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小,设立在科研院所、学校、企业内,以面向内部人员为主,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学家(科技类人物)个人或群体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校(所、企)史馆、科技文化场所等机构。3.故(旧)居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小、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经修缮或重建的科学家或科技类人物生活场所。4.其它体现科学家精神教育内容的场所。二、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4 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申报表》(WORD 版和 PDF 盖章版);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 1—5 张,用基地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选报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 1—2 个(MP4 或 MOV 格式,单个时长在5 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 1920*1080 或竖版 1080*1920)。申报推荐材料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四、认定程序1.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将《2024 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申报表》,报送学会秘书处邮箱:jszdgcxh@163.com。2.综合评定。省科协将联合各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实地走访、观摩活动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3.公示和认定。拟认定基地的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有效期为 2024—2028 年。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jszdgcxh@163.com联系电话:1801291201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
 2024-04-09   885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省部属国有企业科协,省部属事业单位科协,相关高校科协: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4〕18号)要求,现将省科协提名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与名额(一)省科协提名项目分基础类、应用类和科普类三个类别。具有独立提名资格的省级学会可向省科技厅直接提名,也可通过省科协间接提名,两种提名方式互不影响。其它不具有独立提名资格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相关高校科协、省部属国有企业科协、省部属事业单位科协通过省科协间接提名。设区市科协只提名科普类项目。(二)省级学会须在自身学科专业范围内提名项目,且项目完成人中必须含有学会会员。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省部属国有企业科协、省部属事业单位科协间接提名基础类或应用类项目,可提名至多2项。间接提名科普类项目数量不受限 制。提名的项目中,同一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不超过1项。二、提名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提名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申报条件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严肃开展推选,把握流程节奏,做好过程结果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提名工作。(二) 开展科学筛选。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遴选机制,结合被提名主体的性质和创新特点,按提名数量要求,择优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的优秀项目。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工作组织,加大提名重大原创性成果的力度。对省科技领军人才牵头“揭榜挂帅”攻关成功的项目,提名时不受提名单位指标限 制,优先提名。对纳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序列的省实验室牵头完成的项目,提名时不受提名单位指标限 制。鼓励优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三)严格审核把关。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各提名单位应履行提名责任,对被提名项目及第一完成人的资格条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被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被提名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配合做好把关。(四)履行公示制度。各提名单位应责成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为强化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项目,后续三年内不得被提名。三、提名材料报送(一)提名材料填写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实行在线填报,被提名项目注册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提名书》,提名渠道选择“江苏省科协”。(二)提名材料报送提名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1.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4年2月21日完成在线提交。同时,将《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不含附件)PDF版、《提名汇总表》(附件2)WORD 版发送至邮箱:jskxzrb@163.com。2. 纸质版材料(1)提名函1份。由各提名单位提供,包括:被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和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提名汇总表》,提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2)公示情况说明1份。各提名单位应汇总被提名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结果,并出具1份总的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纸质版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6份(不含附件)。科普类项目还应提供正式出版的实体作品2份。纸质版与提名系统在线填报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均以系统内按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2月22日17:00前寄送至指定地址,逾期将不予受理。基础类和应用类项目的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东楼一楼 (联系人:顾弘彦)。 科普类项目纸质材料和作品实物报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18室(联系人:刘红)。联系人:顾弘彦  025-86670830  13605164157刘  红  025-83625068  18900672398宰  俊  025-83625037《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9/art_82540_11140154.html附件:1.关于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项目提名评审的补充说明2.提名汇总表(样表)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2月2日附件1关于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项目提名评审的补充说明为做好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项目的提名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项目的提名评审工作补充说明如下:一、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项目的提名评审范围暂限于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宗旨,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学普及出版物(以下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其中科普音像制品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为载体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出版物。二、本科普作品项目的提名范围包括:1. 科普原创作品:是指作品所表达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在国内外还没有其他科普作品将其作为主要表达对象进行创作;或者国内外虽有科普作品对其进行了创作,但采用了与已有科普作品不同的创作手法、表现形式而进行创造性创作的科普作品。2. 科普编著作品:是指对其他科普图书、电子出版物等科普载体中的相关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进行创造性的编著,形成独立体系的科普作品。三、下列各项暂不列入本科普作品项目的提名范围:1. 科普论文;2. 科普报纸和期刊;3. 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4. 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5. 科幻类作品;6. 科普翻译类作品。四、提名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普作品,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正确的舆 论导向,能准确、及时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动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苏省有关规定要求。五、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所规定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条件,提名的科普作品项目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创新性突出:在保证科学技术被准确、完整转述的基础上,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使科学技术经过科普创作具有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表现形式,可读性强,从而使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易于为大众所理解和接受。其中,科普作品在创作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科普图书的成品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优良品标准,科普电子出版物的成品质量应达到同类产品中的优良品水平。2. 社会效益显著:科普作品公开出版且已出版发行2年以上(即:作品需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出版),或者其内容还被其他传播方式(如电影、电视传媒等)所采用,其普及面和阅读范围在省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 先水平,使科普作品介绍的科学技术知识等内容被广泛认识和接受,促进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的重要作用,由此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3. 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通过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的创新,带动了相关领域的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我省科普作品创作事业的发展。六、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奖项仅授予公民,其候选人应当是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其人事关系须在江苏省境内。七、提名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普作品应当知识产权清晰,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科普作品,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提名参加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八、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科普作品项目实行限额提名制度。九、提名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普作品项目,应当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1. 科普作品样本:提供出版的初版和最 新版本。2. 发行量、再版次数证明: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3. 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指国内外重要出版物中引用、评价该图书、电子出版物的材料复印、打印件,及该作品的内容被其他传播方式使用的证明材料。4. 科普作品成品质量证明:由相关部门出具。5. 被译为其它语种的作品样本:被译为其他语种的科普作品,应提供被译为其他语种作品的样本。6. 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十、未作规定的其他事宜,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提名汇总表提名单位:(公章)序号项目名称类别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内容简介(300字以内)(基础类/应用类/科普类)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4-04-09   1023
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科协调研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科协调研课题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设区市科协,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 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创新发展中的引 领作用,进一步推动高水平科技智库建设,团结和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在新征程上全 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地“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积极建言献策,现就2024年度省科协调研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1.科技创新类调研课题:围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结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题目可参考《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科技创新类调研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2.省科协十大代表调研课题:围绕科协组织“四服务”职能定位,助力省科协十大代表履职尽责,推动科协事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题目可参考《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十大代表调研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课题负责人为省科协十大代表;鼓励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代表联合或代表联合其他相关科技工作者开展课题研究。二、项目申报资格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研究实力,能够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的我省各级科协组织以及在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能够担负课题研究的实际指导、组织和撰写工作,能够组建胜任研究任务的团队,且团队成员应当具有相关研究领域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3.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每个单位精选不超过2份材料进行申报。4.省科协十大代表通过本人工作单位进行申报。5.同一年度同一个申报人只能申请一个省科协调研课题项目。三、申报确定方式1.省科协调研课题申报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版。请各位课题申报负责人完整填写《江苏省科协调研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件和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格式为“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2.省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研究团队,分设不同类别予以资助或支持,并在江苏公众科技网公示评审结果。3.接受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以邮箱收到申报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4.联系方式:联 系 人:邵正权电    话:025—83625044,15195915289邮    箱:jskxdxb @163.com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楼1014室,210024附件:1.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科技创新类调研课题选题指南2.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十大代表调研课题选题指南3.江苏省科协调研课题申报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月23日
 2024-04-09   1041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各位会员:为广泛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 面反映江苏科技发展成就,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热情和奉献精神,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江苏省科协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可提名不超过6项。一、提名条件围绕“基础研究、土木水利交通建筑、化工新材料纺织、环境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提名工作,科技进展应在2023年内取得,每个行业领域遴选产生不超过10项。提名条件如下:1.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2. 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3.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4.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5. 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   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6. 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以上进展应在江苏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提名。被提名的候选进展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进展的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随材料一并上传。二、提名渠道及名额1. 省级学会。分别提名不超过6项。2. 设区市科协。分别提名不超过30家 。3. 省部属高校科协。分别提名不超过6项。4. 省部属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科协。每家提名不超过3项。5. 两院院士和省级学会理事长。每人提名不超过2项。三、提名程序1. 关于提名书的材料要求。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分别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单位)》《2023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个人)》。其中,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应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提名理由”栏目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名个人应在“提名理由”栏目签字。2. 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佐证材料组成,提名书是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遴选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做出的重要贡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 利、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应用等相关实质性证明。3.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形式审查及评审工作均以系统内按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4.材料报送要求:请于2024年2月25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至学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学会办公室,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学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科协推荐。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邮箱:jszdgcxh@163.com联系电话:1801291201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真武路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2024年1月11日
 2024-04-09   1020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一、推选范围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作者和排序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二、推选安排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个学科集群(附件1)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三、结果发布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发布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学术成果论文推选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四、保密要求1.填写《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并将申报书的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寄交(发)至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3-11-01   733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工作的通知
一、提名条件围绕“基础研究、土木水利交通建筑、化工新材料纺织、环境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提名工作,科技进展应在2022年度整年内取得,每个行业领域遴选产生不超过10项。提名条件如下: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2.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3.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5.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 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6.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以上进展应在江苏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提名。被提名的候选进展应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进展的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随材料一并上传。二、提名渠道及名额1. 省级学会可提名5项。2. 两院院士及省级学会理事长,每人可提名2项。三、提名程序1.请有意向的会员填写《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单位)》或《2022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个人)》,并于9月10日前将提名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以及佐证材料发送至秘书处邮箱:jszdgcxh@163.com,并将申报书的纸质版2份寄交(发)至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秘书处。2.提名书是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遴选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其中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应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名理由”栏目由提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提名个人签字。3.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 利、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应用等相关实质性证明。四、工作要求被提名科技进展主要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023-11-01   906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一、评审专家标准(一)政治标准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学风道德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 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 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 级或相当专 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 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 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四)其他条件    1.江苏省振动工程学会会员。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二、有关事项(一)重 点推荐将重 点推荐在振动工程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 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二)注意事项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三、评审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中国科协将推荐的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一)权利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 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2023-11-01   1058
1234 共46条 4页,到第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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