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科技进展应围绕“基础研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化工纺织、环境能源、土木水利交通建筑、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提名工作,每个行业领域遴选产生不超过10项科技进展。提名条件如下:
1.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
2.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工艺、材料、 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
3.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4.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
5. 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6. 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
以上进展应在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 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情况下不得提名。
被提名的候选进展应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进展的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随材料一并上传。